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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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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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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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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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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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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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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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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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 林 郭 勒 盟 青 禾 吉 兴 有 机 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机 肥 生 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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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锡
林
郭
勒
盟 锡
林
浩
特
市 南 煤 矿 北 2 公 里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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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 林 郭 勒 盟 青 禾 吉 兴 有 机 肥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锡 林 郭 勒 盟 中 安 环 境 技 术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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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30亩(20000.1平方米),占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项目用地及厂房均为租赁,发酵车间面积为4200平方米,车间地面设置防渗,项目采用条垛式堆肥方式,车间内设置1台翻抛机用于翻堆。生产车间面积为4200平方米,主要用于有机肥的加工生产。原料库面积为3690平方米,用于储存原辅材料。办公生活区面积为200平方米,用于员工办公生活,并进行水、电、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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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期扬尘多属于无组织排放,扩散浓度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多,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较为零散。施工期扬尘的影响范围和施工现场面积、施工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化、施工季节、建设区土质以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因影响条件不同而差异较大。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基础建设等一系列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扬尘和车辆、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由于施工的需要,表层土壤需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施工期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
施工期产生扬尘的另一方面便是运输道路扬尘,其起尘量的大小主要与路面清洁程度及行驶速度有关。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防治措施为:
1.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库存或者加盖篷布。
2.在施工区域,应制定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洒水清扫。
3.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免风速较大、湿度较小的天气条件作业。
4.施工现场需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料等。
5.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将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对环境有影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的环保管理制度要求实施。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粪便堆放、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粪便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固态有机肥粉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烘干炉烟气、生物质燃料储存粉尘、食堂油烟及道路扬尘。
防治措施:
1.粪便堆放恶臭
本项目使用的粪便为沃源畜牧业有限公司及附近收购的动物粪便,项目在发酵车间内进行粪便堆放,堆存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恶臭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
2.发酵过程恶臭
对于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发酵工序置于封闭车间内,并安装集气罩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恶臭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
3.粪便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不设置露天粪便堆存场,项目粪便堆存于发酵车间,置于密封厂房内,且有机肥原料动物粪便,含水率较高,不易起尘,所以粪便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量较小。
4.有机肥粉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有机肥破碎、筛分处设置集气罩,共设置两个个集气罩(集气罩分别设在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上方),项目粉尘采取产尘点加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所有废气经集气罩进入同一布袋除尘,可使用1根15m高(2#)排气筒进行排放。
5. 烘干炉烟气
本项目设有两座烘干筒,分别安装水浴除尘,除尘效率为80%,通过风机将粉尘引入水浴除尘,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3#)和(4#)排气筒排放。
6. 生物质燃料储存粉尘
生物质燃料为袋装储存,并存放于封闭式原料库内,抑尘效率可达90%以上,则储料棚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001t/a。
7. 食堂油烟
配备风量3000m3/h的风机,每天工作3小时,通过计算得知油烟产生浓度为1.5mg/m3,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净化效率可达60%以上。
8. 道路扬尘
要求项目建设方对厂区主干道路进行硬化,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车辆减速行驶,采取这一系列措施后,抑尘效率至少可以达到60%,且项目周边地势开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少量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设备冲洗废水中主要是含有一些由水泥碎粒、砂土构成的悬浮物。作为应对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地面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不排放工业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有机肥发酵过程渗滤液。
防治措施:
1.职工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抽污水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有机肥发酵过程渗滤液
渗滤液经过收集回浇于发酵堆体上,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针对这些固体废物,提出以下主要处理措施:
1.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弃土、弃料等固体废物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对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出场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三)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粉尘、水浴除尘粉尘、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及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项目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2.布袋除尘器粉尘
根据物料平衡,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4.455t/a,布袋除尘产生粉尘,回用于生产。
3.水浴除尘粉尘
水浴除尘产生粉尘经水浴除尘系统处理后,粉尘沉降于系统底部,为固体状态,可直接进行收集并定时清理,进入沉化车间,用于调节成品的含水率。
4.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的灰渣
本项目生物质烘干炉灰渣产生量为12.1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每三个月进行更换一次,废活性炭暂存于封闭式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6.废润滑油和废油桶
项目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为持续性噪声,交通噪声为间歇性噪声。对于每一个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不同,对外界环境造成的施工噪声污染水平也不同。据调查,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一些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强度可达75~95dB(A),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防治措施为:
在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单位应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和养护。
4.对于交通噪声,来往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二)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防治措施为:
1.对噪声的控制首先从声源上着手,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机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采取合理的减振、降噪措施;
2.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以防止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3.针对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加强对项目区内的交通管理,车辆减速行驶、减少鸣笛,设立禁鸣标志,确保交通能通畅和安静,严禁轰鸣;加强车辆管理。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场地清理平整、工程压占土地、施工扰动地貌等方面。
1.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临时用地及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破坏施工区域内的植被,损失一定的生物量,并破坏和影响施工区周围环境。
2.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1)施工过程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的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以免造成植被大面积破坏。
为了将影响降到最低,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标准规定,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道路、施工场地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土方及时运输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土方禁止乱堆放,并采取土工布遮盖、随时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实施这一系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2)对于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需要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并在适当的季节进行植被恢复(根据不同地段的生态环境特点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种,禁止引进外来物种),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南煤矿北2公里处,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则本项目可不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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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7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赌球网站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