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监测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精准、可靠、可溯源,近日,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完成年度监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
本次检定校准覆盖水质、大气、噪声、土壤、实验室分析全领域在用仪器设备,重点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核心分析与采样设备的专业计量检定。
以此次检定工作为契机,同步健全仪器设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一机一档”标准化管理,完整登记设备基础信息、检定周期、责任主体及维修保养、期间核查、使用运行等全过程记录;对合格设备统一张贴计量状态标识,对不合格及超期设备立即停用、隔离封存,经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启用,严禁超期、不合格设备用于常规监测、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
今后,我站将严格落实年度检定、定期校准、期间核查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压实岗位责任,以标准化计量管理持续强化监测硬件保障,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决策及环境执法监管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一审:阿荣高娃 二审:高雅杰 三审:塔 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