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组分别对4家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等档案资料进行查阅梳理,并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同时还对4家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排查。经排查,发现1家加油站未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等信息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环境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一审:斯琴巴特尔
二审:贺希格宝音
三审:萨 日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