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9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在北京召开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包括我盟在内的全国首批6个重点城市分管盟市长、卫生健康委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指导方案》(国卫办应急函〔2023〕230号)相关规定,制定属地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制定背景、工作目标、重点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组织与管理保障等5部分内容,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确定了组织领导、经费投入、督导评估等3项保障机制,提出了10项重点建设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着力打造西部边疆、经济欠发达、人口居住分散、资源富集、自然疫源性疾病多发地区医疗应急工作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方案》分启动、实施、总结推广三个阶段,实施时间为2023年—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