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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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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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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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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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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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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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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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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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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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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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多伦诺尔镇二道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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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伦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局 |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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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多伦县多伦诺尔镇二道洼村,项目占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7994,北纬:44.695464
本项目为多伦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多伦县生活垃圾140t(生活垃圾120t,餐厨垃圾10t,市政污泥10t),配套建设总库容为100000m³固废填埋场一座。项目拟建设综合办公室、消防水池、事故水池、40m³/d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垃圾处理车间、垃圾池、卸料大厅、固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100000m³库容的固废填埋场等。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 脱硝工艺+半干法脱硫净化反应塔+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采用“物化+二级A/O+MBR膜”处理工艺,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系统、事故水池、填埋场渗沥液调节池、渗滤液及事故水输送管沟、飞灰固化车间、危废储存间、填埋场设置重点防渗;卸料大厅、综合处理及环保车间、地磅区域、垃圾输送通道、冲洗水等其他生产废水输送管沟、化粪池及生活污水输送管沟设置一般防渗;办公楼、门卫室、地磅房等为简单防渗。
项目总投资116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8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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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为焚烧炉烟气;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垃圾运输通道、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填埋场填埋粉尘。
本项目焚烧炉烟气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 脱硝工艺
+半干法脱硫净化反应塔+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净化工艺,除尘效率 99.9%,脱硫效率 80%,脱硝效率50%,处理后的烟气通过 45m 高多筒集束式排气筒排放。
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垃圾运输通道、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主要为NH3、H2S,在恶臭气体产生场所设置负压吸风装置,恶臭废气经负压运输至焚烧炉内进行焚烧;焚烧炉停运检修时恶臭废气经负压装置集中输送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 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填埋场在填埋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排放,在填埋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在填埋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抑尘效率>90%。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渗滤液、软水系统排水、卸料大厅、垃圾通道冲洗水、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卸料大厅、垃圾通道冲洗废水全部由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直流冷却水标准限值全部回用至半干式反应塔烟气降温用水;餐厨垃圾渗滤液回喷至焚烧炉内进行焚烧处理;软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全部用于焚烧炉捞渣机补水。废水全部回用,不对外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焚烧炉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炉渣产生后拉运至厂区内配备的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飞灰进行固化处理,经检验合格后送至多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生活垃圾全部由本项目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和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五、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焚烧炉烟气中的氯化氢、SO2、NO2、CO、二噁英、汞、砷等重金属,渗滤液处理站及垃圾池内NH3、H2S,柴油;垃圾渗滤液。主要危险单元包括垃圾处理间、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项目装置布局合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符合相应环境安全内容要求。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项目区及周围未发现需要重点保护的动植物。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与破坏;加强植被的保护,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植被破坏;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临时用地占用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和植被恢复;土方及时运输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土方禁止乱堆放,并采取土工布遮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通过土地平整、播撒草籽等方式恢复原有生态。运营期加强厂区内绿化养护。填埋场封场后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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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以网络平台的方式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2022年2月12日~2月25日,10个工作日在多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2年2月16日与2022年2月24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2年2月5日-2月19日期间,项目所在附近二道洼村和小营盘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进行了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报告书提出了合理的大气、水、生态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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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1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全球最大赌球网站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