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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新宝拉格镇西绕城路建设项目、阿尔58X断块产能地面工程、内蒙古乌拉盖河东乌旗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1 16:30:00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西绕城路建设项目 

镶黄旗交通运输局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境内 

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本工程起点与国道511 K91+630处相交,终点与国道511 K81+780处相交,路线总体走向为由南向北,路线总里程9.619km。本项目共设置桥梁3座,涵洞17 道,挖土石方147846立方米,填方210078立方米。全线设置平面交叉5处。全线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等管理服务设施。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取土场的治理尽量与当地土地利用现状相结合,应恢复为草地;保护好周围环境的现有的农田树木;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同时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应恢复植被。 

各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恢复原有地貌,通过土地整治,栽植当地适宜生长的植被。 

营运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减少水土流失。 

2、声环境 

施工期: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 

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敏感点,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 

营运期:本项目建成通车后,沿线评价范围内均可达标。 

3、水环境 

施工期:公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合理设置施工场和加强管理来减缓, 对桥梁施工通过采取先进环保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均集中于各路段附近城镇的维修厂进行,施工现场不单独设置维修点。 

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4、大气环境 

施工期:为防治和缓解施工期大气污染,拟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废弃土方、渣土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使用的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应放置在材料棚中,禁止露天随意堆存,以减少扬尘污染。 

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 

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截至目前阶段,对项目进行了两次公示。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8日在镶黄旗人民政府进行了一次公示同时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向公众告知有关本项目的信息,链接为:http://www.xlgl.gov.cn/xhqxxgkpt/xxgk/bmxxgk/zfznbm/jtysj/bmxxgkml_137951/202206/t20220608_2879907.html;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6日在镶黄旗人民政府进行了二次公示同时发布了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www.nmxhq.gov.cn/xhqxxgkpt/xxgk/bmxxgk/zfznbm/jtysj/bmxxgkml_137951/202206/t20220622_2884136.html,同时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同步进行了二次公示( 2022 年6 月 24 日、6月25日),并同步在建设沿线及镶黄旗城镇区进行了张贴公示。 

2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内蒙古乌拉盖河东乌旗段治理工程 

东乌珠穆沁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赌球网站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沧州高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河道疏浚3条,总长度为90.57km,其中:乌拉盖河下游嘎海勒苏木至乌拉盖戈壁74.97km,并新建1处水位监测站以及5座生产桥。乌拉盖河支流至敖仑套海河5.6km。高力罕河入伊和达布斯以上至西乌旗交界段10.00km,并新建组合式过水路面1处;并且在宝格达山林场境内新建乌拉盖干流组合式过水路面2处、乌拉盖支流青格台郭勒和巴润青格勒台各新建组合式过水路面1处。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取土场的治理尽量与当地土地利用现状相结合,应恢复为草地;保护好周围环境的现有的草牧地;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同时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应恢复植被。 

各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恢复原有地貌,通过土地整治,栽植当地适宜生长的植被。 

营运期:不产生生态影响。 

2、声环境 

施工期: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 

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敏感点,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 

营运期:本项目建成通车后,沿线评价范围内均可达标。 

3、水环境 

施工期:河道疏浚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加强管理来减缓,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均集中于各路段附近城镇的维修厂进行,施工现场不单独设置维修点。 

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4、大气环境 

施工期:为防治和缓解施工期大气污染,散装物料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废弃土方、渣土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使用的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应放置在材料棚中,禁止露天随意堆存,以减少扬尘污染。 

营运期:无废气排放 

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截至目前阶段,对项目进行了两次公示。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进行了一次公示同时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向公众告知有关本项目的信息,链接为:http://www.dwq.gov.cn/hdjl/yjzj/202210/t20221028_2927117.html;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21日在环评互联网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同时发布了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116.255.252.11:8110/contents/3/241.html,同时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同步进行了二次公示( 2022 年12 月 9日~12月10日),并同步在建设沿线及东乌珠穆沁旗水利局进行了张贴公示。 

2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内蒙古乌拉盖河东乌旗段治理工程 

阿尔58X断块产能地面工程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赌球网站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①钻井工程:新钻5口采油井(阿尔58-5、阿尔58-7、阿尔58-8、阿尔58-10、阿尔58-11)、3口注水井(阿尔58-2X、阿尔58-6、阿尔58-9)、1口水源井(用于提供注水水源);②井场及站场工程:新建8座采油井场(其中单井采油井场7座,双井采油井场1座)、6座注水井场,新建1座集中拉油点,新建1座阿尔52注水站;③管线工程:新建输油管线4.5km(由井口至集中拉油点),注水管线6.0km(由阿尔52注水站至各个注水井);④配套工程: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油量为1.62×104t,年注水量为3.6×104t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场和集中拉油点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密闭集输和密闭拉运的工艺,井场和集中拉油点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油田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洗井废水。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拉运至阿尔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行回注;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阿尔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行回注;洗井废水全部回收进入作业时配套的密闭罐车,而后拉运至阿尔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行回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落地油和含油污泥采取桶装形式收集、废防渗材料折叠打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锡林浩特市龙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接收处置。 

5)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法兰、阀门连接处腐蚀情况记录管理,避免因老化、腐蚀导致泄漏情况发生,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在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在北方新报(刊号CN15-0052)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并在项目附近居民区进行了张贴二次公示信息。根据企业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统计,本项目在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全球最大赌球网站0479-8234258(传真)。邮编: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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