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辖区内供热企业粉煤灰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4月17日—18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旗供热企业,对其粉煤灰生产、临时贮存、转运流程进行全面排查,根据用煤量、灰份核算出粉煤灰产生量,并与企业现有贮存情况、相关台账进行校核,防止出现粉煤灰不规范处置行为。
经现场检查各供热企业自2022年供热期以来厂区内粉煤灰暂存情况,除1家供热企业粉煤灰暂存于自建贮灰场且未完成清运外,其余供热企业已将全部煤粉灰均转运至我旗粉煤灰填埋场内进行规范处置。我局已对上述1家供热企业现场责令限期完成粉煤灰清运工作,并要求其他供热企业继续做好厂区内粉煤灰清理转运等工作,确保厂区干净整洁。
下一步,我分局持续加大全旗供热企业粉煤灰处置工作检查力度,进一步督促企业优化现场管理流程,确保粉煤灰量“颗粒归仓”,紧盯做好粉煤灰转运、填埋、压实等环节,防止扬尘隐患。
策划/终审:达日汗夫
审核:好斯巴乙拉
文稿/图片:李萍
编辑:李萍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