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切实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及自行监测联网率、公布率,4月10日,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集中组织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5家企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填报系统现场教学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一是全面压实了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二是提高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排污单位的帮扶指导,为排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排污单位规范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改善企业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打赢治污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田新旭
一审:艾兴付
二审:赵 鹏
三审:李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