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全区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督促各旗县市(区)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尽快补录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许可证备案信息、贮存出入库、转移电子联单、利用处置等相关信息内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补录 2018年申报登记和年度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内容,此次信息系统启用工作,实现了全盟危险废物的电子转移联单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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