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农业农村部印发《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对设施农业发展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2023年10月26日,自治区农牧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现代设施农牧业提升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内农牧种植发[2023]563号),下达我盟2023-2025年新增设施农业2000亩,改造修缮老旧设施500亩任务;同时培育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打造农产品品牌5个,培育设施种植合作社6家,培育蔬菜产业经纪人6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容达到7000吨。全盟2023年完成新建设施农业800亩,改造修缮200亩任务,设施农业面积达到9198亩。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以总体要求、优化布局、重点工作、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五大部分组成。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实施原则。
1.工作思路:设施农业重点支持“农户、企业、合作社”三类主体,通过对“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大型智能连栋温室”,新建、维修改造以及提档升级,推动我盟设施农业向现代化、集约化发展。
2.任务目标:2024-2025年,全盟新增设施农业1700亩,改造修缮老旧设施300亩,培育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打造农产品品牌5个,培育设施种植合作社6家,培育蔬菜产业经纪人6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容达到7000吨。
3.实施原则:一是整建制推进,规模化实施;二是自主自愿,多元投入;三是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四是标准建设,绿色发展。
(二)第二部分优化布局:对各旗县(市区)设施种植业发展方向进行了优化布局。明确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苏尼特右旗等地为重点,发展果菜类和叶菜类生产,兼顾发展食用菌;以正镶白旗为重点,发展西甜瓜种植;以太仆寺旗、多伦县、锡林浩特市等地为重点,发展休闲采摘和文旅观光。
(三)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对年度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材料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
(四)第四部分实施步骤:对各阶段主要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五)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服务、培育生产经营主体、强化品牌建设和强化宣传引导等六方面进行阐述。
三、政策意义
《现代设施种植业建设方案》的印发,明确了我盟2024年与2025年设施种植业的建设目标任务、建设布局、技术方案等重要事项,对我盟设施种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推动我盟设施种植业稳步有序实施,为实现我盟设施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