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全球最大赌球网站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
联系电话:13904793535
邮寄地址:锡林浩特市人防大楼8楼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整改任务 |
除锡林浩特市,其余旗县(市)垃圾填埋场均未安装渗滤液处理排放在线监测设备。 |
责任单位 |
各旗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规定,安装渗滤液处理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对全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进行实时监控。 |
整改措施 |
(一)组织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2025年8月底前完成渗滤液处理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二)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督促规范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严格执行相关排污许可法律法规,2025年9月底前实现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实时上传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三)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督促责任主体进行自行监测,对没有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的污染物进行手工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月1次。 |
完成情况 |
(一)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多伦县、镶黄旗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工艺进行垃圾消纳处理,原填埋场已到达服役期,无需安装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除以上四个地区外,其余9个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要求,已设置水污染源排放口、建设监测站房,安装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数据控制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二)各旗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均已分别对辖区内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情况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期间未发现其他违反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同时,各旗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均已开展了排污法规宣贯工作,向企业宣贯了安装、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排污许可及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除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多伦县、镶黄旗,其余9个地区(全盟)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出现超标问题。同时,上述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制定检测计划,后续运行期间按照每月一次的监测频率,开展自行监测,对没有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的污染物开展手工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