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赌球网站

长者浏览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适老首页 > 赌球网站 > 通知公告

赌球网站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赌球网站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赌球网站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29 15:33 浏览次数: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行署同意,现将《赌球网站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赌球网站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赌球网站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盟抗震救灾工作机制,规范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有力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全力保障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2025年版)》《赌球网站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和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赌球网站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赌球网站相邻国家、地区波及赌球网站的地震事件和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盟委领导、行署负责、部门联动、军地联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迅速处置灾区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中断问题,统一调度力量装备、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统一管理现场秩序,以保障应急快速反应、力量快速调动、物资快速分配、信息快速发布。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时行署做好先期应对并立即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国家或自治区现场指挥部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做好抗震救灾应对工作。行署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的行政领导机关。

  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2.1赌球网站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盟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指挥协调全盟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时直接转为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全盟抗震救灾工作。

  在盟委、行署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行动,指挥协调人员搜救、抢险救援、物资调运,协调当地驻军部队抢险救灾,组织协调盟内外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对灾区实施紧急救援和支援,对于需要自治区支持的事项,由行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总指挥由行署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盟长担任,副总指挥由行署分管副秘书长和盟应急管理局、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机动支队、锡林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盟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2.2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赌球网站抗震救灾指挥部由盟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锡林郭勒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盟地震局、盟无线电管理处、锡林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锡林浩特火车站、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锡林浩特分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

  地震发生后,盟委网信办、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外事办公室、文体旅游广电局、统计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共青团赌球网站委员会、红十字会、气象局、锡林郭勒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在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指挥部各项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应急处置任务。

  2.3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盟应急管理局,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盟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盟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以及盟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4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设立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旗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综合救援队伍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监测报告

  3.1地震监测

  盟地震局负责收集全盟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旗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震情跟踪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将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上报盟地震局,并协助盟地震局开展异常核实和综合分析研判。行署根据研判意见决定是否发布临震预报,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3.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对于符合赌球网站境内3.0级以上的地震、邻近地区4.0级以上的地震和人口密集地区的有感地震,盟地震局按照《内蒙古地震台网地震速报技术管理规定》的时间要求,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盟应急管理局,盟应急管理局报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3.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行署,同时抄送盟地震、应急管理、民政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地震灾害,盟应急管理局、盟地震局等部门单位视情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能源、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行署,同时通报盟应急管理局。

  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所在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核实情况并报告盟委、行署,同时抄报盟应急管理局、外事办公室、民政局。盟应急管理局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4应急响应

  4.1响应启动

  根据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人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盟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对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或重点地区发生6.5级以上地震,启动盟级地震灾害一级应急响应。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发生或重点地区发生6.0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启动盟级地震灾害二级应急响应。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或重点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启动盟级地震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和协调下,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或重点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启动盟级地震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灾区所在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盟级层面抗震救灾工作。

  根据地震灾情,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启动响应和响应级别。各地区可以结合历史经验和工作要求,科学设置本级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应当原则上满足逐级提升响应、分级承担任务的总体要求。

  重点地区包括行署、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所在地以及地震发生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人口平均密度达到200人/平方公里以上的地区。

  4.2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4.2.1一、二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4.2.1.1盟级应急处置

  地震灾害发生后,盟地震局第一时间向盟应急管理局报告震情和灾情的初步判断意见,盟应急管理局依据地震灾害事件的初判指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报盟委、行署,并将震情信息同步通报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接获信息后,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依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即刻展开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盟委、行署和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进展情况。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盟级地震灾害一、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经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盟委、行署批准后执行。必要时,盟委、行署可直接决定启动赌球网站地震灾害一、二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在国家、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领导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人员伤亡和抗震救灾情况,梳理汇总需要自治区支持的事项,提出力量、物资等方面增援的建议。

  (2)派遣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锡林郭勒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和武警锡林郭勒支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3)组织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4)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6)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以及旅游景区、水利水电工程、工矿企业、工业危险源等关键区段,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7)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震情趋势判断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8)派出现场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等。

  (9)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0)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1)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旗县市(区)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2)构建救援现场实时通信网络,保障前后方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之间通信畅通;极端情况下,通过应急卫星、短波等手段,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的临时通信手段保持有效畅通。

  (13)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14)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或者派出工作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安排部署。

  (2)根据灾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区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盟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支持协助灾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完成盟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

  4.2.1.2旗县市(区)应急处置

  灾区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迅速向行署报告震情和灾情信息,并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属地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灾情调查,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对交通干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调配、征集救援救灾物资,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同时按照旗县级地震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各抗震救灾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责任。

  4.2.2三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4.2.2.1盟级应急处置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赌球网站地震灾害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盟委、行署批准后执行。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和支持灾区所在地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主要采取以下1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盟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锡林郭勒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和武警锡林郭勒支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震情监测与趋势判断、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派出现场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等。

  (6)协调非灾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7)需要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8)需要自治区支持的事项,由行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4.2.2.2旗县市(区)应急处置

  灾区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迅速向行署报告震情和灾情信息,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按照旗县级地震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各抗震救灾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责任。

  4.2.3四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4.2.3.1盟级应急处置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支援请求,向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盟级地震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执行。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和支持灾区所在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第一时间向盟委、行署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盟地震局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3)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震中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4)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灾情排查和抢险救援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守。

  4.2.3.2旗县市(区)应急处置

  灾区旗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迅速向行署报告震情和灾情信息,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按照旗县级地震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各抗震救灾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责任。

  4.2.4其他情况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盟级层面未启动响应时,由事发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应对处置工作。盟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如下:

  (1)盟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视频调度了解灾情、社情,及时向盟委、行署报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2)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迅速指导当地力量开展灾情排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3)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重点受灾区域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4.3应急响应措施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灾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卫生保障组、危化矿山救援指导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专人担任,人员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地震发生后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抗震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4.4应急响应级别调整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变化,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对响应级别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当地震发生在重点地区或者重要时段时,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当地震可能造成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灾害时,应当果断提级响应,确保快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5应急响应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恢复重建

  5.1调查评估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应急响应进行复盘评估,形成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报告。其中,属于行署组织实施调查评估的,调查评估报告上报行署批准。

  5.2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行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或指导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5.3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机动支队、锡林郭勒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锡林郭勒支队及盟、旗两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共青团组织和社会基层组织,可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

  苏木乡镇(街道)可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各级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应当在灾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协同配合,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6.2群众安全保障

  震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制定群众疏散撤离具体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划定安全隐患位置和范围,确保所有人员远离安全隐患。

  6.3物资与资金保障

  盟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行署,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旗县市(区)应当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盟级财政对达到盟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地区,依据迅速及时的原则,提前拨付救灾款项,以助于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和对受灾群众的援助等活动。

  6.4基础设施保障

  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确保至少1种临时通信手段保持有效畅通。极端情况下,应当及时启用应急通信车、卫星便携站等设备,优先保障指挥机构及重灾苏木乡镇的通信畅通。

  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建立健全铁路、公路、航空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6.5避难场所保障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常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冬季极寒天气条件下的防寒保暖措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6.6交通后勤保障

  地震发生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交通、后勤保障机制,按照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的原则,合理调集运力,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和伤员转运;组织队伍抢修灾区受损的道路、桥梁、隧道或机场,保证灾区运输线通畅。盟公安局、武警锡林郭勒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灾区运输线通畅。

  6.7宣传保障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围绕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盟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媒体及时报道各级救灾工作情况,宣传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自强精神;盟委网信办会同盟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和相关旗县市(区)同步做好线上舆情监测和线下问题处置,促进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自救互救能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学校、社区将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纳入科普宣传内容,对学生、居民进行地震安全教育,组织地震应急避险和救助演练,提高全民地震安全意识。

  7其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7.1强有感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当赌球网站行政区域内人口集中区域和大型水库、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盟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报盟应急管理局,盟应急管理局提出意见报行署,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行署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7.2地震谣言事件应急

  当盟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盟应急管理局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行署,协助行署和相关旗县市(区)督导谣言发生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布权威准确信息进行辟谣,并协调通讯运营商等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配合;盟委宣传部、网信办,盟应急管理局、地震局采取多种方式传播辟谣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正面引导;盟公安局依法依规迅速处置并及时公开处置结果,形成有力震慑。

  7.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赌球网站行政区域内出现火山喷发或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盟地震局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盟应急管理局,盟应急管理局报行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盟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行署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盟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支援。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7.4应对国内、毗邻震灾

  赌球网站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毗邻盟市发生5.0级以上地震并对赌球网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盟应急管理局根据震级大小、灾情严重程度,向行署和受影响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行署确定响应级别,并按照自治区有关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造成大量避灾边民进入赌球网站境内时,盟外事办公室、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行署,并按照相关预案妥善处置。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公民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地震灾害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盟应急管理局编制,报行署批准后实施。实施后,盟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演练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应职责,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工矿、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8.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4预案解释

  本预案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盟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8.5预案施行

  本预案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赌球网站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版)》(锡署办发〔2024〕80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

  赌球网站抗震救灾指挥部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赌球网站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灾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卫生保障组、危化矿山救援指导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8个工作组,分工负责相关抗震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由盟应急管理局牵头,盟地震局、锡林郭勒军分区战备建设处、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全盟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

  二、技术保障组

  由盟应急管理局牵头,盟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气象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和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地震趋势研判工作;协调军地各方资源开展震后数据服务支撑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盟内外有关监测研判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

  三、抢险救灾组

  由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外事办公室、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共青团赌球网站委员会、红十字会,锡林郭勒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锡林郭勒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分公司、锡林浩特火车站、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方案,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开展生命搜索工作;负责灾区道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通工作;负责灾区交通秩序的维护;指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的对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群众生活保障组

  由盟应急管理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青团赌球网站委员会、红十字会、锡林郭勒金融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指导灾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疏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遇难人员善后工作;负责国内外捐赠的救灾物资、资金的接收和发放工作;协调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转移和通报工作。

  五、医疗卫生保障组

  由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盟农牧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装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重大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开展灾后心理干预服务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负责盟内外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

  六、危化矿山救援指导组

  由盟应急管理局牵头,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盟无线电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对可能造成或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危化品设施和矿山设施等的检查、监测、指导,防控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社会治安组

  由盟公安局牵头,盟司法局、武警锡林郭勒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重要场所的安保工作,必要时组织重要目标临时转移、搬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

  八、宣传报道组

  由盟委宣传部牵头,盟委网信办,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文体旅游广电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加强灾区国(境)内外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附件二

  赌球网站地震应急响应行动

  一、二级应急响应行动

  盟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全社会资源力量,全力搜救被困人员,救治伤病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努力防范应对次生衍生灾害,全力保安全、保民生、保运行、保稳定,各级各部门启动本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或方案,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苏木乡镇(场)立即核实全盟范围内的分散农牧户的人身安全状况及房屋结构完整性,根据实际需求对受威胁群众实施转移安置,分发应急物资。

  盟地震局密切关注灾区重大震情变化,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配合中国地震局、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研判震情趋势,及时预报预警。

  盟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以及相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地下作业区、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城镇燃气设备和重要设施等的受损情况开展险情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全盟工矿、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高风险企业立即切断非必要电力、动力系统,关闭所有危险源阀门,组织全员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严禁任何人员返回作业区,持续监测危险源泄漏情况,及时向相关监管单位上报。

  盟气象局加强气象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密切关注灾区气温、降水、风速等重大气象变化,为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安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武警锡林郭勒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组织全盟救援队伍、公安特警,在防范余震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搜索失联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盟公安局强化灾区治安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同时做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迅速统筹全盟医疗资源全力以赴救治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对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协调周边盟市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开展灾后心理干预;加强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卫生消杀和疫情防控,严防各类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工作;负责医疗防疫保障工作,做好重灾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加强救护车、血浆的协调调度,落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

  盟红十字会组织应急救护队,协助开展伤(病)员院前救治及转运工作。

  盟水利局开展灾区水源地安全监测及消杀工作;组织专家对全盟水库、水电站、河道、堤坝、闸站、堰塞湖等实施管制,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与属地政府(管委会)协商组织人员转移。

  盟农牧局开展死亡动物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等监测、防控和处理。

  盟生态环境局开展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筹集、发放应急救灾生活物资,加大灾区粮油投放力度,全力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有关企业生产供应抢险救援装备和医药物资。

  盟商务局加大筹集、调运力度,全力保障市场食盐、食糖、肉、蔬菜、方便食品、饮用水等大宗商品物资供应。

  盟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遇难人员信息采集比对及家属抚慰工作。

  盟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照地震预估烈度范围划定交通管制区,保障救援队伍和机械优先通行;加强事件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确保指挥、救援、抢险、医疗救治物资运输等专用车辆通行;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临近盟市交通部门确保支援队伍、物资等顺利抵达灾区;综合调配运力,保证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医疗人员、受灾群众、危重伤员和救灾物资及时进出灾区;盟交通运输局迅速对全盟市政道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边坡公路、桥梁、隧道巡检,对受损区域设置临时路障,部署工程车辆随时开展抢通作业,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

  盟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以及全盟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采取避险措施,迅速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完成人数清点工作,并向主管单位上报疏散情况;盟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避险转移应急措施。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全力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排污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应急工作需要。

  盟委网信办、盟公安局密切关注涉震网络舆情发展变化,加强网站、论坛、新闻跟帖、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监管,及时准确掌握舆论热点;发现负面报道时及时、主动组织妥善应对;有针对性地回应公众关注话题和舆论质疑,并适时开展舆情导控;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失实、煽动性、敏感信息等行为。

  盟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暂不能消除的,应及时设立警示标志,组织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并持续动态跟踪防范。

  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指导体育场所、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避险转移应急措施,全盟各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立即发布紧急疏散指令,引导人员有序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并向相关主管单位上报疏散情况。

  盟委宣传部、盟工信局应当按照盟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和国家有关规定,启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通过官方主流媒体、各通信运营商等渠道及时、准确、迅速播发地震灾害信息,引导公众消除恐慌情绪,动员群众做好自身防护,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尽快转移至安全区域避险。

  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深入调查受灾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地震社会影响程度、环境影响程度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防治能力情况等,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巡查检查责任。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各级各部门启动本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或方案,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安全巡查检查,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维护社会正常秩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苏木乡镇(场)立即核实震源100公里范围内的分散农牧户的人身安全状况及房屋结构完整性,根据实际需求对受威胁群众实施转移安置,分发应急物资;盟应急管理局组织受灾区旗县市(区)统计灾情,开展地震灾害现场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盟地震局加密地震监测,快速会商震情,研判余震趋势,开展烈度调查,参与地震灾害现场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盟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以及相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地下作业区、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城镇燃气设备和重要设施等的受损情况开展险情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震源100公里内工矿、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高风险企业立即切断非必要电力、动力系统,关闭所有危险源阀门,组织全员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严禁任何人员返回作业区,持续监测危险源泄漏情况,及时向相关监管单位上报。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水、电、气、暖、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和巡查检查,保障正常供应。

  盟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加强全盟国省干线、城乡道路、桥梁、隧道、涵洞、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措施;盟交通运输局迅速对震中100公里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边坡公路、桥梁、隧道巡检,对受损区域设置临时路障,部署工程车辆随时开展抢通作业,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

  盟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以及震源100公里内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采取避险措施,迅速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完成人数清点工作,并向主管单位上报疏散情况;盟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避险转移应急措施。

  盟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老旧房屋、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管辖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指导体育场所、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避险转移应急措施,震源100公里内各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立即发布紧急疏散指令,引导人员有序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并向相关主管单位上报疏散情况。

  盟水利局组织供水、排水、水库管理单位开展水库、重要输水管线、河道堤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组织专家对震源100公里内水库、水电站、河道、堤坝、闸站、堰塞湖等实施管制,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与属地政府(管委会)协商组织人员转移。

  盟应急管理局视情调集应急救援力量、物资,支援受灾旗县市(区)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锡林郭勒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支队、锡林郭勒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搜救受困群众。

  盟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灾区市场价格秩序。

  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旗县市(区)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医疗防疫,做好重灾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

  盟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拨棉衣、棉被、帐篷等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盟委宣传部组织指导相关部门、旗县市(区)及时报道震情及受灾情况,宣传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盟委网信办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舆情管控,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和谣言。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巡查检查责任。

  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各级各部门启动本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或方案,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安全巡查检查,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维护社会正常秩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苏木乡镇(场)立即核实震源20公里范围内的分散农牧户的人身安全状况及房屋结构完整性,根据实际需求对受威胁群众实施转移安置,分发应急物资;盟应急管理局组织受灾区旗县市(区)统计灾情,开展地震灾害现场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盟地震局密切跟踪地震监测数据,组织会商研判,向盟指挥部报送动态预测意见,并及时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盟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以及相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地下作业区、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城镇燃气设备和重要设施等的受损情况开展险情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震源20公里内工矿、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高风险企业立即切断非必要电力、动力系统,关闭所有危险源阀门,组织全员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严禁任何人员返回作业区,持续监测危险源泄漏情况,及时向相关监管单位上报。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气、暖、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和巡查检查,保障正常供应。

  盟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加强全盟桥梁、隧道、涵洞、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盟交通运输局迅速对震中20公里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边坡公路、桥梁、隧道巡检,对受损区域设置临时路障,部署工程车辆随时开展抢通作业,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

  盟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以及震源20公里内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采取避险措施,迅速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完成人数清点工作,并向主管单位上报疏散情况;盟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养老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避险转移应急措施。

  盟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排查及处置管辖范围内老旧房屋、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受灾情况。

  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指导体育场所、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避险转移应急措施,震源20公里内各体育场所、旅游景区立即发布紧急疏散指令,引导人员有序撤离至开阔安全区域,并向相关主管单位上报疏散情况。

  盟水利局组织供水、排水、水库管理单位开展水库、重要输水管线、河道堤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组织专家对震源20公里内水库、水电站、河道、堤坝、闸站、堰塞湖等实施管制,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与属地政府(管委会)协商组织人员转移。

  盟委宣传部指导相关部门及旗县市(区)及时做好震情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盟委网信办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巡查检查责任。

  • 下一篇:
  • 上一篇:
关注赌球网站政务门户网
{*主站.标题#1001} {*主站.标题#1001} {*主站.标题#1001} {*主站.标题#1001} {*主站.标题#1001} 一键镜像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