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根据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上岗证的通知》(内环办〔2018〕13号)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监控中心在赌球网站举办一期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政策、法律和法规;国家机动车排气排放标准、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检测设备构造、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及日常的检查与维护保养;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操作使用。本次共对全盟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技术及管理人员,旗县市(区)环保部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负责人共计50余人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人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