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将按照盟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和指导继续扎实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一、工作原则
机关党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为核心任务,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局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1.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等制度,创新拓展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真正落细落实,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实效。
(二)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工作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5.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学习强国”、公务员在线等学习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创新丰富学习方式和活动内容,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提高党员宗旨意识。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三)持续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力
7.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指导基层党支部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逐项推进工作落实,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坚持推进“五化协同”建设,创建“最强党支部”。
8.精心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围绕融合式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结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突出特色,形成党建品牌。积极开展党员争当先锋活动,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9.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创新载体,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10.加强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实施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开展单位与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创活动,实现互促共进。
11.提升群团工作水平。抓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支持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四)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12.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实施细则,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13.积极深化廉政学习教育。深化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集中组织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和1次警示教育。
14.加强党内监督执纪。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五)压实党建责任,加强自身建设
15.从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机关基层党建的责任担当,强化主抓意识,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总支推进落实、党支部具体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