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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球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 锡署环罚(市)字〔 2026 〕 1 号

发布时间:2026-03-06 10:11:56 来源:赌球网站

  济宁市富士运输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3708****925***8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吉彬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李堂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

  2025128日,根据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倾倒固体废物案件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为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灰、渣、石子煤、石膏运输及灰场管理项目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于2025429日至2025430日,在未经合同甲方(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同意或指定,也未办理任何合法转移、处置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本应运至指定灰场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约190吨),倾倒堆放在锡林浩特市富康居委会(原运煤专线南侧)大院内的违法事实。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20251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梁博伟制作的《赌球网站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现场示意图》证明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的违法事实

  2.202512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付吉彬授权委托人陆翔宇,所作的《赌球网站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2025429日至2025430日非法转运190吨粉煤灰、石膏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事实。

  3.20251211日调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法人全权委托项目负责人陆翔宇代理配合调查。

  4.20251211日调取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明环境违法主体是济宁市富士运输有限公司。

  5.20251211日对所涉及相关现场当事人梁博伟、陆翔宇、车队队长陆关贺、司机徐建林的《赌球网站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违法事实属实,证明相互之间未进行交易未产生违法所得。

  6.20251211日调取梁博伟、陆关贺、徐建林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影像资料、现场照片。证明被调查人身份合法性。

  7.20251213日调取你公司出厂固废过磅单据和处置固废过磅单据,证明你公司此次拉运粉煤灰、石膏数量相关违法事实的佐证材料。

  8.20251210日调取你公司与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签订的《胜利发电厂灰渣石子煤石膏运输及灰场管理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胜电合同〔2024503号)及其附件《技术协议书》,证明你公司未按合同规定运输固体废物的违法事实。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我局已于2026226日以《赌球网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锡署环告(市)字20261号)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以上事实,有《赌球网站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环告()字〔20261)和《赌球网站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及第二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附表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十一项违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类(二)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扬散、流失、渗漏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100 吨一倍。100吨以上每增加100吨罚款金额提高 1 倍,每次违法行为处罚最高处罚三倍。你公司实际处置费用为190×120/=22800元,根据法律规定,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罚款基数确定为10万元。综合考量上述情节,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研究对你公司处以基数1.3倍的罚款,10万元×1.3=13万元。其中未产生违法所得,即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限你公司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详见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建行锡林郭勒政务中心支行

  户名:赌球网站财政局非税电子化收缴户账号:见《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赌球网站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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