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赛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4XXXXXXXXXX
地址:全球最大赌球网站苏尼特右旗额仁淖尔苏木
法定代表人:孙X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5日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对采矿矿坑恢复治理的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2022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制作的《全球最大赌球网站苏尼特右旗分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
2、2022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现场负责人制作的《全球最大赌球网站苏尼特右旗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公司承认违法事实属实;
3、2022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调取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4 XXXXXXXXXX)。证明环境违法主体是苏尼特右旗赛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4、2022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调取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2年9月5日对苏尼特右旗赛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的照片。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我局于2022年9月21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苏右环罚告字〔2022〕10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分行营业部
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全球最大赌球网站财政局
账 号:106801201110002015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全球最大赌球网站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全球最大赌球网站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