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检查事项 |
实施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式 |
检查地点 |
检查人数 |
检查时间 |
1 |
锡盟生态环境局 |
对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旗县级 |
乌拉盖管理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污水处理厂 |
对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
现场检查 |
巴音胡硕镇 |
2人 |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