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检查事项 |
实施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式 |
检查地点 |
检查人数 |
检查时间 |
1 |
锡盟生态环境局 |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
盟本级 |
锡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锡盟草原蒙誉牧业 |
固废(危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现场检查 |
锡林浩特市 |
2人 |
2025年 6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