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灰渣回填废弃矿坑生态恢复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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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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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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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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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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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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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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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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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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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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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灰渣回填废弃矿坑生态恢复治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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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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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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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大赌球网站格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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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307公路第四碎石矿位于西乌旗吉仁高勒镇境内,矿区面积0.12km2,已达到开采服务年限,目前已关闭停产。本项目拟利用京能五间房煤电一体化项目产生的电厂灰渣及脱硫石膏回填西乌珠穆沁旗307公路第四碎石矿采坑。采坑坑底面积约为60890m2,平均采深8.3m,有效容积660648m3,回填粉煤灰量660648m3。回填工程结束后对回填区域进行土地复垦。最终将恢复成草地,与周边生态环境相适应。项目总投资286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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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扬尘主要来自矿坑治理区回填扬尘、装卸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回填过程装卸、运输及堆存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回填区底部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结构自上至下为600g/m2的无纺土工布一层、1.5mm厚HDPE土工膜一层(光面)、300mm厚压实土自然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压实基础;治理区边坡及初期坝防渗:边坡防渗结构自上至下为袋装石粉保护层、600g/m2的无纺土工布一层、1.5mm厚HDPE土工膜一层(单糙面)、4800g/m2的膨润土垫(GCL)一层、压实基础。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雨水进入治理区后形成的渗滤液。本项目回填区底部建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经渗滤液导排系统排入收集竖井内,经管道排至渗滤液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回喷治理区抑尘,无外排废水。
三、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泵类、风机和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范围在70~100dB(A)之间,对各类机械设备、泵类等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风机、空压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和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
本项目渗滤液收集池污泥送回填区填埋处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处处理。
五、生态整治措施
(1)治理区表土剥离后单独堆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2)采用分区(单元)治理,治理工程采用边填埋、边覆土、边绿化的作业制度,每个填埋作业单元达到设计最终标高时填埋作业单元达到设计最终标高时,马上进行封场、覆土和植被恢复。生态恢复后回填区域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原始植被覆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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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3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2022年11月4日和2022年11月7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2次公示,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同时走访工程影响区域内牧户。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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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全球最大赌球网站0479-8234258(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