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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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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北
约25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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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大赌球网站格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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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内环审[2014]182号),实际建设中部分工程内容进行了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1)原设计矿区首采中段为660m和620m中段,实际建设过程中,调整首采中段至705m以上,并增设辅助斜坡道。
(2)开拓运输系统由SJ12竖井和MJ12盲竖井进行接力提升改为MJ5盲竖井一段式提升,并建设井口工业场地。
(3)开拓系统竖井位置调整后,相应的通风路线也随之改变。
(4)变更废石场建设方案,变更后废石场占地面积由34hm2减少至11.42hm2;
(4)出于安全生产要求,在矿区西南侧1.5km处选址新建储存量为45t的炸药库(已完成征地并取得不动产证)。原有炸药库改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
(5)采矿办公生活区增加5套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原设计的电锅炉变更为生物质锅炉(4台2t/h生物质燃料锅炉,型号:CWNL1.4-0/80/60-SW),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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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锅炉烟气:采区办公生活区4台2t/h生物质锅炉均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锅炉烟气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锅炉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二)库区无组织扬尘
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对矿山工作场地、运输道路及废石堆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废石堆场设置三面围挡(6.0m高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降尘,增加矿区绿化面积、同时加强环境管理。
二、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矿井涌水
SJ20和1#副井井下分别设1个50m3和100m3的沉淀池,经井下排水系统排至选矿厂工业场地地表1000m3的低位沉淀池,部分用于厂区降尘、绿化及填充系统用水,将剩余部分排至选矿厂工业场地地表2000m3的高位沉淀池,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和选矿用水,回用率100%,不外排。
(二)生活污水
在采矿办公生活区增加5套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80m3/d。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降尘、绿化,不外排。
(三)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
废机油采用桶装,并配有危废收集桶托盘,危废间内设置导流沟(PVC管)、事故积液池(0.3m3),地面基础和裙角采用土工膜进行防渗(防渗系数K≤1.0×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泵类、风机和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范围在70~100dB(A)之间,对各类机械设备、泵类等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风机、空压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和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采区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
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矿石开采过程中的废石、办公区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等。矿山开采废石均堆放于项目区废石场,废石场的容积满足排弃废石的需求;矿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暂存集中收集后送至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生态整治措施
办公生活区空地、工业场地进行绿化;
新建废石场下游设置拦渣坝、周边设截水沟,废石场服务期满后,以1:1的比例撒播羊草、苜蓿,进行植被恢复;
采用全尾砂胶结充填矿区采空区。
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当出现沉陷区后,在岩移错动和沉陷区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带;当出现由于沉陷、裂缝造成的退化草地,在裂缝充填的基础上进行及时适时补播,草地全部复垦为原用地类型
服务期满后,对各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构、建筑物以及矿区道路等地面设施进行拆除,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覆土厚度20cm),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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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8日,建设单位在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在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6日和2021年10月19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2次公示,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同时走访工程影响区域内牧户。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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