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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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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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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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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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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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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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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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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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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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奔犇优质良种肉牛养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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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全球最大赌球网站二连浩特市额尔登高毕嘎查,G331国道6121公里向南1.5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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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额尔登高毕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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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绿硕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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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肉牛养殖场,总占地面积200000m2,本期占80000m2,主要建设牛舍4栋5600m2,办公生活区570m2,兽医站200m2,饲料加工间490m2,储草棚490m2,地下青贮窖490m2,库房490m2,堆粪区4293m2,消防水池270m3,安全填埋井36m3,设计肉牛存栏1300头,育肥牛每年出栏1000头。预留120000m2为后期建设预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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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牛舍恶臭
①加大清污次数,保证做到日产日清;
②设计日粮组成,适量降低日粮中营养物质(主要是氮和磷)的浓度,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日粮,以减少氮和磷的排放;
③定期对牛舍等场所喷洒消毒液、除臭剂,将部分臭气成分氧化为少臭或无臭物质;
④场区绿化以广种花草树木,可以有效吸收恶臭物质。
(2)堆粪区恶臭
堆粪区周边喷洒除臭剂并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菌剂,有效减少氨气等臭气的排放。
(3)饲料加工粉尘
本项目设全封闭的饲料加工车间,搅拌时喷入一定量的水,以保持饲料的湿度,可有效抑制扬尘。
(4)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置一套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肉牛育肥过程中产生的牛粪、牛尿落入牛舍内,牛粪内水分自然挥发及肉牛日常踩结,形成粪床,粪床每天清理一次。项目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利用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污及时清运至堆粪区后外售内蒙古沃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生产有机肥使用。此外,养殖区(牛舍、运动场)场地不采取水冲洗方式清理,采用生石灰或者消毒水每周喷洒消毒2~3次,因此,养殖区(牛舍、运动场)不产生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锅炉排水较为清洁,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青贮窖渗滤液与饲料搅拌后喂牛,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养殖区牛叫声、TMR搅拌机、打捆机、泵类等设备噪声。拟采取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出的牛粪运往堆粪区后外售内蒙古沃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生产有机肥使用;饲料残渣、废牛床垫料同牛粪一起运至堆粪区;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设置2座安全填埋井(容积36m3/座)用于病死牛填埋处置;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各生产单元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以及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析,确定将项目场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
工程防渗的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地下管道、建构筑物防渗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其主体的设计使用年限;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不同的防渗措施。
简单防渗区为办公生活区、兽医站、储草棚、饲草加工间、库房、道路等,采用水泥硬化地面;一般防渗区为牛舍运动场、化粪池、消防水池等,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防渗区为堆粪区、青储窖、安全填埋井、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医疗废物暂存间选用不低于2mm厚的HDPE膜作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10cm/s。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重点防渗区: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堆粪区、青储窖、安全填埋井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等效渗透系数K≤1×10-7cm/s。
(2)一般防渗区:牛舍运动场、化粪池、消防水池等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等效渗透系数K≤1×10-7cm/s;
(3)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兽医站、储草棚、饲草加工间、库房、道路等采取水泥硬化地面等方式进行防渗。
采用上述防渗措施处理,对土壤污染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4)项目全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堆粪区设置围堰,顶部设置挡雨棚。
通过以上源头控制措施,可有效避免污染物泄漏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七、生态保护措施
(1)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占用其它土地。
(2)运营期间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厂区进行植树绿化,尽可能进行植被恢复。
(3)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尽量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在厂内道路两侧种植松树等,在厂界边缘种植杨树等高大树种形成多层防护林带。
(5)尽可能使用乡土种:乡土种长期适应本区环境,成活率高,适应力强,抗灾能力强,应是绿化时首选的树(草)种。除上面提到的乔木树种,灌木种植沙蒿、沙草、柠条、锦鸡儿、狗尾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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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对公众公示了二连浩特市奔犇优质良种肉牛养殖产业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公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步公开,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9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5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9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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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雁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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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赌球网站多伦县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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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雁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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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赌球网站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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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新建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生产线一条;年产1万吨高温碳化生产线一条,占地面积79122.92m2。该项目总投资46202万元,环保投资为266万元,占总投资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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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石墨化车间上料废气、石墨化车间工艺废气、石墨化车间包装废气、碳化车间工艺废气、碳化车间筛分废气、碳化车间包装废气等,石墨化车间上料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废气采用1套高压静电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碳化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碳化车间包装废气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各类循环冷却水、软水机反渗透浓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软水机反渗透浓水、脱硫废水、初期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洒水抑尘或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将泵类、空压机安装在符合隔振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基座上的减振降噪措施,风机加装消声器,混合机、包装机、引风机、泵类和风机均布置在车间内。经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 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可行。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主要有除尘灰、脱硫石膏、废保温材料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除尘灰、废保温材料作为原辅料回收利用,脱硫石膏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规范施工场地,地面工程施工过程中杜绝超范围占地,规范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管线施工过程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占地范围外破坏植被行为,加强井区的动植物保护;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六、环境风险评价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生态破坏事故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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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在环评爱好者网上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6日,共十个工作日。在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9月14日及9月22日两次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在项目附近居民区进行了张贴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企业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统计,本项目在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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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废弃采坑生态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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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南郊敏达砖瓦厂南侧、建源砖瓦厂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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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赌球网站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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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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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南郊敏达砖瓦厂南侧、建源砖瓦厂北侧的废弃采坑进行生态治理,填埋大唐锡林浩特发电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蒙能集团锡林热电厂、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产生的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治理面积为43.36万m²,治理区有效库容为296.00万m³,治理填埋年限为0.5年。项目总投资3953.28万元,环保投资745万元,占总投资的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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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运输扬尘及治理区作业扬尘。项目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并及时清扫车辆、限制行驶速度、进场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及按时洒水降尘来抑尘;治理区卸灰时尽量降低灰渣降落高度,卸灰后及时碾压、洒水抑尘、卸料区的三边设置空隙率为50%的围挡遮围等措施后,项目无组织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治理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渗滤液。本项目设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吸污车定期拉运至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治理区建设渗滤液集排水设施,由排流盲沟+斜管井+渗滤液收集池组成。渗滤液可通过导排管排至渗滤液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治理区内喷洒抑尘,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治理区内治理作业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针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针对运输车辆采取硬化运输道路提高运输条件、加强管理减速慢行等措施,以减少现场噪声污染,经距离衰减后,治理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渗滤液收集池内的污泥定期回填于治理区内;管理站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项目区及周围未发现需要重点保护的动植物。施工期项严格限制在施工场地红线范围内,不得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天然草地植被,不得在项目永久占地之外取土用于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土石方,不产生余土。封场后及时种植并逐步扩大绿化面积,全场覆土恢复植被,要求生态恢复后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
六、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生态治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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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平台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7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平台上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在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9月19日及9月20日两次在北方新报上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在项目附近居民区进行了张贴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企业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统计,本项目在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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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3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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