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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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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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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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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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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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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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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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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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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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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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技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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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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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
乌
里
雅
斯
太
镇
北
东180
k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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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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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球网站中安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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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程于2008年4月内环审[2008]289号予以审批,批复选矿生产规模4500t/d,服务年限10年,现有尾矿库位于选厂东南约100m处,最终堆积标高为1118.0m,总库容为997.21×104m3,有效库容797.77×104m3,2013年1月,内环验[2013]18号予以验收。为四等尾矿库,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尾矿库北侧堆弃有废土石约300m3,做为本项目用土石;尾矿库干滩覆盖的抑尘网部分破损,本次对破损的抑尘网进行更换。
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北东180km处,坐标为东经118°18'55.72",北纬45°59'36.41"。建设内容主要为在现有尾矿库基础上坝高加高12.0m,加高后最终标高为1130.0m,总坝高为49.3m,新增库容951.1×104m3,总库容为1948.36×104m3,服务年限为12年,库别为三等库。
本项目总投资596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5万元,占总投资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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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旱季加强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具的保养和维护,不使用带“病”机具;建筑土石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防尘网遮盖;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要求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对道路外土地、植被造成碾压。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尾矿库干滩产生的无组织扬尘。
防治措施为:项目尾矿继续采用管道湿法输渣,尾矿堆积区常年保持湿润,干滩面覆盖防风抑尘网,加强尾矿库干滩洒水,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封场设计,覆土绿化;尾矿库下风向1km范围内无居民,尾矿库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加强尾矿库周围绿化。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为:生产废水主要为砂石冲洗水、搅拌机用水、砼养护水、机械设备洗涤水,含少量的油污和泥砂,生产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利用矿山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为: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渗滤液。尾矿库设计、建设严格按《尾矿库设计规范》进行,尾矿库库底及库周进行防渗处理。初期坝利用现有工程,在1118.0m、1122.0、1126.0标高各铺设一层PE管,采用DN90PE管,水平间距10m、长100m,上半部梅花型间距20cm开设直径1cm圆孔,外侧包裹200g/m2土工布一层,在堆积滩面向库外按不小于1%坡度铺设,从坝肩排出坝外并引入下游回水池,返回选厂重复使用;尾矿库地型为三面环山,通过物探方法确定研究区基岩完整性,在尾矿库下游50米以内设置截渗坝,截渗坝坝底与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基岩相连,截渗坝坝底开挖至基岩后灌浆,坝顶标高1077.0m,坝轴线长97.0m,上游坝面布置土工膜防渗;在截渗坝中部设溢流口,溢流口底标高1076.5.0m;新建排洪系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矩形断面,尺寸为1.2m×1.2m,总长1536.0m,沿1116.0m标高按照纵向坡度不小于3‰布置;建立管线巡查制度,如发现管路有破损、泄漏现象及时停产、修复;严密监视尾矿堆放场内的积水情况,将汛季进入库区的雨水及尾矿渗滤液全部返回选厂循环利用,对尾矿库外的水质进行长期观测,对水样中各污染指标的含量定期监测。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土方。
防治措施包括:扩建工程筑坝所用石料均取自北侧堆积坝处清基废石,可满足使用要求,无弃方产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尾矿渣。
防治措施为:选矿厂年排放尾矿87.75万m3,扩建工程结束后尾矿库库容为1948.36×104m3,可继续为选矿厂服务12年,根据鉴定结果可知,项目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采用湿排方式,加强库周绿化等。
四、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
防治措施为:采取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合理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作业,经计算昼间60m、夜间200m满足场界噪声限值要求,项目区周边300m范围之内无环境敏感点。
(二)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水泵噪声和机械运输噪声。
防治措施为:尾矿库所在区域为开阔草原,周围无敏感点分布,尾矿库噪声源低于工业场地噪声设备源头。
五、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8.80hm2(其中新增坝体占地面积为2.88hm2,新增库区占地面积为15.92hm2),扩建项目建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扩建后尾矿库总占地面积74.80hm2,施工中先将库区自然表土剥离、收集,用于尾矿库及其周边的复垦,规范运输车辆,利用已有道路,因工程建设而破坏的地段,及时平整清理,撒播当地草籽;利用矿山废石,禁止在工程范围外取土;尾矿妥善堆存,禁止随意排弃尾矿;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防治乱捕乱杀;封场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种植适宜的草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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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至7月18日建设单位在嘎海乐苏木张贴公告的方式第一次向公众公示了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8日至19日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19年7月16日至19日在《锡林郭勒日报》及锡盟商讯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报告书提出了合理的大气、水、生态污染防治措施,评估认为在保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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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0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赌球网站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