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全文 |
1 |
呼热图淖尔至呼热图诺尔段公路项目 |
东环审表〔2025〕12号 |
2025年8月11日 |
见附件 |
2 |
都日布勒吉至哈力金高毕段公路项目 |
东环审表〔2025〕13号 |
2025年8月11日 |
见附件 |
3 |
阿如芒哈(S206)至哈力金高毕段公路项目 |
东环审表〔2025〕14号 |
2025年8月11日 |
见附件 |
4 |
吉尔嘎郎图(G331)-巴彦敖包段公路项目 |
东环审表〔2025〕15号 |
2025年8月11日 |
见附件 |
5 |
霍尔其格至嘎达布其段公路项目 |
东环审表〔2025〕16号 |
2025年8月11日 |
见附件 |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0479-3221163(传真)。
通讯地址: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乌珠穆沁南路36号
邮编:026300
东环审表〔2025〕12号 关于呼热图淖尔至呼热图诺尔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东环审表〔2025〕13号 关于都日布勒吉至哈力金高毕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东环审表〔2025〕14号 关于阿如芒哈(S206)至哈力金高毕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东环审表〔2025〕15号 关于吉尔嘎郎图(G331)-巴彦敖包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东环审表〔2025〕16号 关于霍尔其格至嘎达布其段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