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600号)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和研究,我局拟对锡林浩特市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东乌旗广厦热电公司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项目和正镶白旗弘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防风抑尘网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决定。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支持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与盟环境保护局联系说明情况。
联系电话:0479-8244052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盟人防办大楼锡盟环保局规划科
邮 编:026000
201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拟支持资金(万元) |
| 锡林浩特市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
锡林浩特市环保局 |
243 |
| 东乌旗广厦热电公司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项 |
东乌旗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80 |
| 正镶白旗弘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防风抑尘网建设项目 |
正镶白旗弘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225 |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