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厦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22日-201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9-8228970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盟人防办大楼 锡盟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邮 编:026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广厦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
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
东乌珠穆沁旗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赌球网站环境保护监测站 |
项目位于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本次工程对3台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脱硝措施技术改造,设置3套脱硝系统,项目采用氨水溶液作为脱硝还原剂,脱硝系统采取SNCR-SCR混合型脱硝技术,脱硝系统主要由还原剂卸料及存储、计量、分配、喷射系统,SCR 反应器,电气控制系统等几部分组成。工程实际总投资86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1、本工程脱硝采用SNCR-SCR 混合型脱硝技术,混合SNCR-SCR工艺具有2个反应区,氨水经计量后,通过分配装置精确分配到每个喷枪,然后经过喷枪喷入第1 个反应区-炉膛,在850~1250℃高温下,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在没有催化剂参与的情况下发生还原反应,实现初步脱氮。过量逃逸的氨随烟气进入第2个反应区-炉后的SCR反应器,在320~400℃温度区域和催化剂作用下,氨与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实现进一步的脱硝,安装了锅炉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设备。 2、废水主要为氨气系统紧急排放稀释废水、立式紧急洗眼器产生的废水排至氨站废水池,然后经过废水泵打到主体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的中和池,经处理合格后回收利用。 3、固体废物主要是失效的废催化剂,使用周期为26280小时,每台炉产生量约为2.8m3,由厂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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