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大气环境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禁止物料高空抛撒,设置围布、挡板,防止运输物料撒落;混凝土搅拌机应设在专门的场地内,建立混凝土搅拌站,散落在地上的水泥等建筑材料要经常清理,混凝土搅拌站四周应设置围护结构,并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劳动保护;运输道路扬尘采用洒水治理措施,洒水车定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合理选择施工运输路线,车速应适当控制,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高,以减少道路扬尘。道路施工中的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堆放场地尽量利用工业场地;散状建材应设置简易材料棚。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废石破碎站粉尘、露天采场粗碎站粉尘、顽石破碎车间粉尘、筛分工段粉尘、粉矿堆场给料机卸料点粉尘分别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选厂锅炉及生活办公区锅炉烟气分别经各自的湿式石灰石—石膏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外排,外排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露天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对运输道路及表土堆场、废石场采用洒水抑尘,保持尾矿库干滩湿度,废石场永久性平台、坝坡形成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防止无组织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2、水环境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排水沟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一般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应用于地面洒水、搅拌砂浆、冲洗设备等环节;对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复用于搅拌砂浆等施工环节。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消毒旱厕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水进行及时清理,用作农肥;收集食堂和盥洗排水集中后经化粪池处理用于绿化。利用可移动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采矿废水、废石场及排土场淋溶水全部打入净化池沉淀后回用选矿,不外排;选矿废水及尾矿库废水全部返回选矿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或选矿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1)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型高噪声设备采用固定基座减振和隔声措施;为避免外运道路噪声影响,矿山应严格执行昼间运输、夜间不运输;车速限制在15km/h以下,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在最佳工况下行驶。 (2)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主要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定期加强设备维护,避免由于设备运行不正常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 表土堆存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复垦,产生的部分废石用于尾矿筑坝、护坡、道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 钼矿体废石堆存至排土场、铅锌银矿体废石堆存至废石场,尾矿堆存至尾矿库,收尘灰返回选矿工艺,锅炉灰渣及锅炉脱硫石膏外售建材企业,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生态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均布置在征地范围,不另外占地;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存放,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合理调运,减少临时占地;工程施工完成施工的迹地、临时占地复垦,尽快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需加强各项临时防护措施,如对扰动地表及堆土场做好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护坡等,施工结束后及时种植植被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 (2)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开采时序,对稳定的废弃场地进行动态生态恢复治理,减少矿山废弃地裸露时间,及时安排复垦工程,恢复生态,降低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综合利用废石,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减少废石堆放的不利影响。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动态恢复废弃地。采场平台、排土场平台及边坡等可以复垦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进出场道路两侧种植绿化行道树;工业厂区进行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