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工业场地建设先做好路面硬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布、拦板,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和起尘的物料、渣土;加强施工管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运输道路进行进行洒水抑尘;运输施工物料进出矿区道路时严禁随意碾压牧场。 (3)细颗粒材料装卸、露天堆放和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加强管理,对堆场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措施。 (4)施工期废石有计划做好分层排弃工作,堆存废石洒水逸尘。排弃中及时推平,压实,稳定地段覆土绿化。 2、水污染防治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收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 (2)施工场地建设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砂浆和场地洒水,不外排。 (3)项目前建设过程中矿井排出的少量矿井水用于地面工程搅拌、施工机械清洗、场地和场外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 (1)施工单位事先须制定合理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施工工程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施工量。 (2)根据当地风向、风速变化规律,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污染设备应设置隔声间操作,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入棚操作,不能入棚的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3)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 4、固体废物处置 在施工期采矿场地与废石场的剥离表土堆放在表土堆场,用于场地绿化区域覆土;井巷工程掘进废土石用于废石场筑坝;各工业场地内建构筑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存放,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保持自然景观,不能随意践踏草地,破坏植被,扰动野生动物。 (2)规范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避开有植被地方。 (3)项目建设矿井时尽量减少施工占地,矿井建设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地表破坏区域及时平整,恢复植被,尽减少水土流失量。 (4)选厂、办公区及生活区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建设而破坏的地段,及时平整清理,撒播当地草籽,种植当地牧草,减少裸露面的水蚀和风蚀。 (5)尾矿库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库外地段及时平整清理,撒播当地草籽,种植当地牧草,减少裸露面的水蚀和风蚀; (6)尾矿库施工中先将库区自然表土剥离、收集,剥离厚度约0.3m,堆放在尾矿库上游,土堆采用台体形,边坡为1:1,坡面平整、拍实,台体四周坡角处用土袋挡护,土袋堆砌高、宽为1m,土堆表面种植禾草及杂类草等本地草本植物,待尾矿库施工结束及闭库后用于尾矿库及其周边的复垦; (7)废石场的建设利用掘进废石,禁止在工程范围外植被良好地区进行取土石活动;废石场及尾矿库周边设置挡渣墙挡护、营造防护林及分散径流等防治措施。工程措施包括:上游设置导流渠等防排洪设施;下游建设挡渣墙挡护;拦渣墙和周边截水沟施工区植物防护。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钻孔、爆破采取湿式凿岩,设通风系统,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制粉尘飞扬; (2)地表矿石铲装进行喷雾洒水; (3)废石规范排弃,由下向上逐层堆砌压实;定时向废石堆洒水降尘; (4)选厂破碎、筛分车间及皮带廊道封闭;破碎和筛分加装集尘罩及袋式除尘器收尘,除尘器除尘率99%以上,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120mg/m3的要求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5)尾矿库干滩面进行洒水抑尘;尾矿库的坝坡进行覆土,植被绿化; (6)运输道路规范行车路线,对外部运输道路及内部主要运输道路采取水泥路面硬化;加强道路修缮,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速限载,车辆加盖苫布避; (7)锅炉房安装一套袋式除尘器 (除尘效率≥99%)+双碱法(片碱+生石灰,脱硫效率≥55%)脱硫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规定。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涌水经过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直接输送至高位水池用于生产,不外排: (2)矿山生活污水经WSZ-2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h)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3)选矿废水及尾矿回流水打入厂区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矿山基建期废石全部用于废石场筑坝,同时运营期初期部分废石用于尾矿库筑坝、废石场筑坝、道路修筑及场地平整及运营期岩移裂缝及塌陷区的充填。剩余废石在废石场进行堆存;尾矿尾矿库堆存;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作建筑材料;矿井涌水沉淀污泥在井下水仓收集后不出井,定期排入井下巷道采空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随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设备进行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及风井场地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矿山开采中出现的岩移塌陷区设置网围栏、警示牌; (2)生产期间对尾矿坝进行加固,设置沙障;尾矿库封场时进行平整种植沙柳; (3)井口工业场、选矿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炸药库生产期间对各区内空地进行植被绿化,撒播牧草籽,草种选择羊草和披碱草; (4)矿区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形成绿化防护带,主要进行植被的种植和绿化。 (5)废石场生产期间按设计规定合理有序进行堆放,形成台阶式排弃;废石场排弃封顶区域进行平整,平整后撒播牧草籽。 (6)废石用于地质环境工程治理; (7)矿山开采占用破坏土地进行恢复治理,设计为种草和种树。破坏区土地资源治理率达到100%; (8)边开采、边治理,及时对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及其隐患进行治理,治理率应达到100%; (9)废石场服务期满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一般固废Ⅰ类场的要求进行闭库并恢复植被;尾矿库服务期满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一般固废Ⅱ类场的要求进行闭库并恢复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