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胜利20MWp光伏发电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9-8228970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盟人防办大楼 锡盟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邮 编:026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监理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胜利20MWp光伏发电工程 |
锡林浩特市 |
锡林浩特市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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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北约8公里处大唐胜利矿区内,紧邻省道S307线。项目装机总容量为20MWp,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组件区、升压站、进场道路、检修道路等。2013年6月锡盟环保局以锡署环审表[2013]137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15年9月,锡盟环保局以锡署环更字[2015]8号文同意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由“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锡林浩特市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实际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5万元,占总投资的0.44 %。 |
1、项目永久占地面积35307.7m2,包括升压站占地、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逆变基础、进场道路、光伏支架基础占地等,临时占地为光伏板区占地,面积为516977.9 m2。施工期结束后,对场区道路、办公区域道路及进厂道路进行了合理规划和硬化,对站区空地进行绿化和硬化,其中硬化面积780m2,绿化面积2220m2。 进场道路引自胜利矿区道路,道路结构为碎石路,宽4m,长度500m。 2、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5吨/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区附近绿化。企业已与东乌珠穆沁旗高科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主变、箱变废油回收协议。 3、站区冬季采用电热设施取暖,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4、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内,水泵及主变均使用混凝土基础减震,有效控制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活垃圾产生量5kg/d,定期清运至大唐锡林浩特胜利矿区垃圾收集点。 |
公众意见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5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25名被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经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该项目在建设、试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