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切实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太旗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
一是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从严审核把关。对企业提交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材料严格审核,文件齐全的,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文件不齐全的,及时指导督促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对存在较届、重届风险的企业,重点帮扶和指导,确保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
三是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对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进行动态管理,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预案评估及修订工作。并按照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备案工作。
一审:宋越嘉
二审:刘婷婷
三审:李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