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县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多伦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废铅酸电池安全检查。
检查组印发制了《关于加强废铅酸电池危险废物管理的告知书》,下发到产生废铅酸电池的汽修部、电动车销售及维修部。同时现场检查了暂存间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情况、台账、转移等情况。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督促指导产生废铅酸电池的个体工商户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杜绝潜在事故的发生。要求产生废铅酸电池的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分类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委托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置,对擅自交由无资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审核校对:鲍天明
再次审核校对:朱德江
签发:赛文都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