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做细做实全旗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锡盟生态环境局东乌旗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强化全旗生态环境安全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由党支部书记、局长达日汗夫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批示指示精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制定了分局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行动,切实把生态环境安全领域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由分局各副局长亲自带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先后深入辖区内7家金属矿山企业、4家煤矿、2家供热企业、10家肉食品加工企业、1家危废处理企业、6家危废产生企业等重点企业,同时赴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及粉煤灰填埋、铁路转运、盐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现场环境隐患安全排查及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工作,形成内部联动,工作合力。共出动80余人次,对我旗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做到“无死角、全覆盖”监管执法。
三是总结问题,深化整改措施。通过开展各类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共排查35家企业,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5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6项,2023年4月底前整改完成8项,2023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1项,已对该问题下达责令整改书。并对发现的15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形成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及时有效推进,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环境安全无小事,我局将持续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为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策划/终审:达日汗夫
审核:好斯巴乙拉
文稿/图片:塔拉
编辑:塔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