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阿巴嘎旗2025年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 |||
索引号:73610061-2/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统计信息\公报 | ||
概述:阿巴嘎旗2025年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 |||
成文日期:2025-08-1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8-19 09:02:0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25年7月1日-7月31日,阿巴嘎旗(司法大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连续运行31天,其中有效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天(其中优12天),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二、主要污染物情况
2025年7月1日-7月31日,阿巴嘎旗(司法大楼)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臭氧(O3_8H)平均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
终审:刘秀芳
监审:苏德毕力格
责编:张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