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生态环境局档案工作推进顺利 | |||
索引号:73610061-2/2020-0015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统计信息\公报 | ||
概述:生态环境局档案工作推进顺利 | |||
成文日期:2021-09-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09-10 17:00:3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生态环境局档案工作开展以来,局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认真研读学习上级文件,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标准。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档案局第43号令》中第五章《档案的管理》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逐份整理档案,对材料逐项进行收集、划分。目前,已完成2020年全局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与分类工作。
各位档案管理人员还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进行再次鉴别,进一步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确保每卷档案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