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数据可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近日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了2023年度实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
本次检测的设备主要包括离子色谱检测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度计、溶解氧测定仪,环境空气质量采样仪、烟尘烟气综合采样仪等40余台次。检定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外观、仪器设备性能、电路气路系统、测量线性、波长示值误差、重复性等,并对在用状态、使用环境等情况进行了一一的核对。在检定校准过程中,计量院检测人员围绕使用过程的疑难问题与我站实验人员进行了探讨交流。对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院后期将陆续发放检定校准证书。
根据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我站年初即制定了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结合检测工作实际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分批次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了检定。期间,在自治区计量院技术专家以及我站实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检定工作顺利进行。由于准备充分、计划周密,2023年度检定/校准工作全部按期完成,共计检定校准40余台次,合格率100%,所有在用仪器设备均处于稳定、有效状态,性能符合计量法规、检定标准的要求,取得了检定/校准证书。
在今后的监测工作中,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将继续规范管理检验检测设备,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维护保养,杜绝仪器设备“带病上岗”,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质量保证。
终审 | 赵 鹏
复审 | 霍广生
编辑 | 赵志红
供稿 | 白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