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围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内废品收购是否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回收,收购废品中有无危险废物或对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等情况,各类再生资源是否及时归纳分类,是否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等方面逐家细致摸排,对个别回收站点内存有少量废弃机油桶、落地油、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责令相关业主立即清理或安全转移处置,保障回收站点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加大生态环境安全监管方面的执法力度,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创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